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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为河南省新乡市辖县,南北长38.2公里,东西宽48.7公里,区域面积1225.5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总人口89.02万。

新乡市封丘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众参与及调查问卷

时间:2017年02月16日 点击次数:37111

   新乡市封丘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由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目前该环评报告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新乡市封丘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工程日处理1000t生活垃圾,由新乡中科美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为37308.21万人民币。该项目位于封丘县应举镇后蒋寨村原垃圾填埋场旁,采用“多级分选+分选出的可燃物多级脱水、制备垃圾衍生燃料(RDF)+分选出的腐殖土、可回收废品、无机骨料外售利用”组成的综合处理工艺。该工程拟建设一座垃圾处理总厂房,其中包括上料和分选车间、发酵车间、RDF制备车间,同步建设恶臭处理装置以及污水处理装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主要污染物为垃圾受料、分选及发酵制肥等工序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恶臭气体主要成份是硫化氢、甲硫醇、氨等。项目投产后,经采取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的最大浓度贡献值、预测值浓度和各保护目标浓度均达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剩余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非正常情况下,废水渗漏会引起一定范围内地下水氨氮和BOD5超标,对场界外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分选出的废金属、塑料、玻璃,无机骨料(砼、砖石等),废电池,筛下细颗粒腐殖土,污水处理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 
     本项目投运后厂界环境噪声响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要求,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负压车间,部分密闭;②大部分设备密封运行,必须开口的设备连接处,设局部强抽风管,使臭气抽至生物滤池集中处理;③使用生物除臭剂,在固定喷洒区域使用微生物型除臭剂,以达到持久性控制堆放垃圾去除臭味的效果;④配置除臭喷淋装置,对受料槽、分选与破袋机械位置进行重点喷淋除臭;⑤收集的臭气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达标排放;⑥加强厂区绿化,降低恶臭污染。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②厂区垃圾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及各类污废水收集池及管道均应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③厂房外不得设生活垃圾堆场;④设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及时分质分量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或杜绝鸣笛。②高噪声源要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厂界周围设置实体围墙。③厂房采取吸音、隔声等措施的封闭厂房内;鼓、引风机设于专用机房内,同时安装消声器;水泵等设备设减振底座和柔性接头等,④加强整个厂区的绿化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 
     金属、塑料、玻璃、无机骨料、腐殖土分类收集后均可出售用于绿色节能环保建材、营养土的制备,均可综合利用;废电池属危险废物,收集到一定数量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可用于农田堆肥。项目本身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全厂垃圾处理系统分类资源化处理,不外排。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分析,本评价认为拟建工程在采取环评要求的防治措施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封丘县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可行;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主要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直接与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了解相关信息和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新乡中科美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封丘县城关镇世纪大道瑞封花园东区7号楼1单元501室;邮编:453300; 
     联系人:王明珠; 
     联系电话:18904899838; 
     环评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1幢8层804室;邮编:100029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10-84885316   0371-55907019; 
     Email:bjwanche-pm@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形式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新乡中科美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 

 

附:调查问卷

 

    公众参与调查问卷.doc

封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