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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为河南省新乡市辖县,南北长38.2公里,东西宽48.7公里,区域面积1225.5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总人口89.02万。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封自然征补〔2020〕1号-15号)

时间:2020年08月31日 点击次数:19012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1号
 
陈桥镇二郎庙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陈桥镇二郎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8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贾国萍的承包地,西至贾国萍的承包地,南至贾国萍的承包地,北至贾国萍的承包地。
      (二)拟征收地块二四至范围:东至刘军的承包地,西至刘义的承包地,南至刘军的承包地,北至刘军、刘义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陈桥镇二郎庙村集体土地0.0800公顷,其中林地0.077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9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陈桥镇二郎庙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8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4.92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二郎庙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二郎庙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2号
 
陈桥镇关帝庙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陈桥镇关帝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4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李卫富的承包地,西至李合军的承包地,南至李卫富、李合军的承包地,北至李卫富、李合军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陈桥镇关帝庙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全部为耕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陈桥镇关帝庙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4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46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关帝庙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关帝庙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3号
 
陈桥镇何家铺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陈桥镇何家铺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8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王节魁的承包地,西至张颂社的承包地,南至张颂社、张平强、张小辉、王节魁的承包地,北至张颂社、张平强、张小辉、王节魁的承包地。
      (一)拟征收地块二四至范围:东至张扬东、张小辉的承包地,西至张扬东、张小辉的承包地,南至张小辉的承包地,北至张扬东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陈桥镇何家铺村集体土地0.0800公顷,全部为林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陈桥镇何家铺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8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4.92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何家铺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何家铺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4号
 
陈桥镇马李寨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陈桥镇马李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4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李法根、李法中、李法国的承包地,西至李法根、李法中、李法国的承包地,南至李法国的承包地,北至李法根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陈桥镇马李寨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全部为林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陈桥镇马李寨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4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46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马李寨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马李寨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5号
 
陈桥镇时寺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陈桥镇时寺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2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海利、海定平、海风山、海万书的承包地,西至海利、海定平、海风山、海万书的承包地,南至海万书的承包地,北至海利的承包地。
      (二)拟征收地块二四至范围:东至海万章的承包地,西至海万伍的承包地,南至海万章、海万伍的承包地,北至海万章、海万伍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地块三四至范围:东至海万新、郭美菊的承包地,西至海万新、郭美菊的承包地,南至郭美菊的承包地,北至海万新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陈桥镇时寺村村集体土地0.1200公顷,其中林地0.103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5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陈桥镇时寺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12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7.38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时寺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时寺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6号
 
陈桥镇辛西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陈桥镇辛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25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325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张书旺、白庆辉的承包地,西至黄建的承包地,南至黄建的承包地,北至黄建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陈桥镇辛西村集体土地0.0325公顷,其中耕地0.026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2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陈桥镇辛西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301,征收土地面积0.0325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58.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1.9013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辛西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辛西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7号
 
陈桥镇辛东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陈桥镇辛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75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475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张书旺、白庆辉的承包地,西至黄建的承包地,南至白庆辉的承包地,北至张书旺的承包地。
      (二)拟征收地块二四至范围:东至刘国富的承包地,西至刘保逢的承包地,南至刘国富、刘保逢的承包地,北至刘国富、刘保逢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陈桥镇辛东村集体土地0.0475公顷,其中耕地0.0075公顷,未利用地0.0400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陈桥镇辛东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301,征收土地面积0.0475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58.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7788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辛东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辛东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8号
 
城关乡布里寨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城关乡布里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4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王世国的承包地,西至王世国的承包地,南至王世国的承包地,北至王世国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城关乡布里寨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全部为耕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城关乡布里寨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4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46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布里寨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布里寨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9号
 
城关乡大娄堤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城关乡大娄堤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4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该地块涉及城关乡大娄堤村,四至范围:东至高广峰、高志民的承包地,西至周国锋、张连兴、高志胜的承包地,南至路、高广峰、周国锋的承包地,北至路、高志胜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城关乡大娄堤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其中耕地0.02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9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城关乡大娄堤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4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46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大娄堤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大娄堤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10号
 
城关乡东河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城关乡东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82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382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张合明、王修魁的承包地,西至张合明、王好安的承包地,南至王好安、王修魁的承包地,北至张合明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城关乡东河村集体土地0.0382公顷,全部为耕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城关乡东河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382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3493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东河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东河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11号
 
城关乡拐铺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城关乡拐铺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18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18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王修魁的承包地,西至张合明、王好安的承包地,南王修魁的承包地,北张合明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城关乡拐铺村集体土地0.0018公顷,全部为耕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城关乡拐铺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018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0.1107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拐铺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拐铺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12号
 
城关乡西河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城关乡西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4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李学胜、李学成的承包地,西至李学胜、李学成的承包地,南至李学成的承包地,北至李学胜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城关乡西河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全部为耕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城关乡西河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4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46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西河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西河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13号
 
城关乡西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城关乡西张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4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张东林、张东波的承包地,西至张洪亮、张东林的承包地,南至张东波、张东林的承包地,北至张洪亮、张东林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城关乡西张庄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全部为耕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城关乡西张庄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4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46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西张庄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西张庄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14号
 
荆隆宫乡后桑园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荆隆宫乡后桑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4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赵永利、赵永玉的承包地,西至赵永山、赵永关、赵永玉的承包地,南至赵永玉的承包地,北至赵永山、赵永利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荆隆宫乡后桑园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全部为耕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荆隆宫乡后桑园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301,征收土地面积0.04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58.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34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后桑园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后桑园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封自然征补〔2020〕15号
 
荆隆宫乡小齐寨村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封丘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封丘县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00公顷。经封丘县人民政府、封丘县自然资源局、被征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400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一)拟征收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齐洪党、齐洪月的承包地,西至齐洪党的承包地,南至齐洪党、齐洪月的承包地,北至齐洪党的承包地。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荆隆宫乡小齐寨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全部为耕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荆隆宫乡小齐寨村征地区片编号为4107270201,征收土地面积0.0400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1.500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2.4600万元。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1.20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地上附着物清点签字确认表》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新人社〔2019〕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结束后,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向小齐寨村委会书面送达《征地听证告知书》,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小齐寨村委会收到《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村委会书面向封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完成征地听证程序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到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封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