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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寿之乡,中国树莓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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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为河南省新乡市辖县,南北长38.2公里,东西宽48.7公里,区域面积1225.5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总人口89.02万。

封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5年08月14日 点击次数:7609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5〕15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互联网+”,着力打造电子商务新兴产业,把握“国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发展机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打造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搭建以“地方特色馆+县级运营服务中心+乡村服务站点+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为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即“1+1+1+X”模式),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培育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链条,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效应,使其成为带动封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引擎。
 
    二、实施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实现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目标:建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仓储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400个;培训相关从业人员10000人(次)以上;完成全县电子商务年销售额3.6亿元目标;全县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二)具体目标
1、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依托现有电子产业园,按照电子商务产业园规划要求进行改建,满足入驻条件,出台扶持政策,吸引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创业孵化、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2、扶持本地龙头企业,搭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企业自营、市场运作”的原则,扶持本地龙头企业发展电商业务,同时积极吸引域外企业在我县设立公司,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让封丘农特产品走出去,让质优价廉产品送进来,实现在封丘“买全国,卖全国”目标。平台导入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初步实现农民“购物、卖货、看病、办事”四个不出村,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扩大电子商务平台地方产品销售            
 
    鼓励生产企业、涉农组织、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人员和创业青年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实现就业、交易和创业梦想。引导他们参与本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合作,迅速扩大我县产品网上销售规模,力争全县网上产品经营数量、总量和网上销售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
 
4、建设特色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发挥我县“中国长寿之乡、中国金银花原产地、中国树莓之乡,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等资源优势,依托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建立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化,提升我县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5、创建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
 
利用供销社、新华书店、邮乐网等现有网点资源,在全县建设400个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健全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实现配送到乡村,方便村民网购消费,并为开展电商业务的村民提供便利。同时,开展光纤进农村建设,实现光纤行政村全覆盖。政府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标准和规则,出台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土地等政策,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封丘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电子商务产业园是集电子商务平台运行、仓储物流、人才培训、特色产品展示、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产业化项目。项目占地62000平方米(约合93亩),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现有标准化厂房16栋,升级改造后将分别作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创业孵化中心、仓储中心、物流中心和宿舍楼使用。
 
(二)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实力较强的第三方企业承建,分设办公区和展示区,总面积1600平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185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6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90万元。
 
1、办公区。设置600平米左右的办公区,包括培训室(电教室)、办公室、活动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四部分。具体如下:
 
一是培训室(电教室):分别设置可容纳100人和可容纳30人的培训室,配备投影仪及相应配套设施。
 
二是办公室:铺设光纤,配备相应办公桌椅、电脑、打字复印一体机等设施。
 
三是活动区域:设置活动室与茶歇室,配备交流桌椅。
 
四是会议室(接待室):配备会议用桌椅等设施。
 
2、展示区。设置1000平米左右的展示中心,包括综合宣传区、旅游体验区、电商展销区、摄影服务区四部分。配套宣传展板、沙盘、电脑、大屏幕电视、触控一体机等设备。
 
一是综合宣传区: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动画等手段,集中展示封丘县自然风光、人文底蕴、经济发展、电商概况等县域缩影,为参观者带来生动、直观的体验,展现县域魅力。
 
二是旅游体验区:利用中心展厅实体沙盘模型、场景式体验等方式,展现县域丰富的旅游资源;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实现景点风光展示、门票预订、餐饮住宿以及文化产品、县域特产销售等旅游配套一站式服务。
 
三是电商展销区:通过展板、展台、实物等展示方式,助推县域特色企业与产品,并与线上平台相结合,不定期举办各类产品推介、展销等活动,营造电商发展氛围,激活电商发展市场。同时,在区域内专门设立电子商务体验区,运用电脑一体机进行体验与操作,实现中心现场查看实物、线上下订单、快速发收货等服务。
 
四是摄影服务区:搭建专业摄影棚,配备完善的摄影设备,提供摄影、设计、指导等配套服务,搞好产品品牌营造和建设。
 
(三)建设乡村服务站点
 
   2015年底建成80个左右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单  个服务站点投资4-5万元。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
 
1、新建和改建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我县重点依托县供销社哈哈农庄、新华书店云书网、邮乐网、第三方物流等建设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2、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筛选标准
为保证乡村站点服务质量,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乡村服务站点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合作协议,成为封丘县电子商务乡村服务站点。
 
筛选标准如下:
 
    ①经营店面面积40平方米以上;
 
    ②安装宽带、光纤或无线接入;
 
    原“万村千乡”服务站点,经营及资信良好的可优先选取;第三方企业、运营商建设的服务站点,需第三方企业或运营商担保。
 
3、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标准
乡村服务站点原则上要符合以下要求:选址符合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服务半径不低于1.5公里;满足代购代卖、缴费支付、取送货品等要求;门头统一设计等。
 
室内:完成装修,并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空调、POS机、无线路由器、40寸以上电视、收发货物流筐、资料架、标志牌、海报、展柜及部分代卖产品宣传图等。
 
室外:统一门头标识、灯箱、wifi牌等。
 
    (四)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体系
 
1、县级仓储物流中心建设
 
在电子商务产业园规划建设县级仓储物流中心,仓储面积达6000平方米,由生命果、哈哈农庄、云书网等知名电商企业承建。改造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做仓库,配备打包台、货架、电脑、冷藏柜、桌椅、扫码枪、小推车等。建设标准的存储区域,统一仓库外观标识色彩、LOGO和内部功能分区,合理配备计量检测、装卸搬运、消防安防等设备。总投资170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
 
    2、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借助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开展契机,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物流资源,依托第三方物流企业,构建具备“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考虑到乡村点多面广、路途较远,货物数量不均衡等情况,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物流企业购买厢货运输车、冷藏运输车、办公设施等给予相应资金支持。总投资230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
 
(五)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面向基层干部、企业员工、合作社工作人员、农村创业青年、农村经纪人、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提高对电子商务认识和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2015年,计划培训县直和乡村干部、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3500人次,电商应用技术人才500人次,培训费用共计85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
 
    (六)建设特色产品生产基地
 
充分利用我县金银花、贡芹等取得国家原产地认证、“中国树莓之乡”及多种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等资源优势,整合金银花、树莓、贡芹等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等资源,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构建从田间生产到加工储运、销售等标准化操作系统,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破解农产品质量监管难题。以美日康公司、津思味公司、中原农牧奶牛养殖、贡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和组织为重点,打造我县特色产品生产基地。总投资160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50万元。
 
四、 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5年8月底前)
 
    1、成立封丘县电子商务推进服务中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深入开展。
 
    2、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员会,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电商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
 
    3、抓好前期基础性工作的落实,为顺利开展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二)实施阶段(2015年8月—2017年12月)
 
1、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哈哈农庄标准厂房2015年8月份完成装修改造,电商企业开始入驻。
 
2、2015年8月份,组织实施乡村服务站点的试点建设工作,2015年年底,完成80个左右乡村服务站点建设并上线运营。2017年年底,全县400个乡村服务站点全部运营,实现全覆盖。
 
    3、县级仓储物流中心、物流配送体系2015年9月同时开始建设,年底运营。
 
    4、按照计划,持续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五、资金管理
 
 1、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14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5】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财政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财政支持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共计3000万元。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定向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4、财政支持资金主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间接和事后补助的方式,具体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特点由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确定。
 
5、县财政局和县电商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审核和资金监管工作,按规定用好财政资金,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6、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财政支持资金后,应建立专户、专款专用,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并按要求向县财政局、县电商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7、对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经拨付的款项,取消该项目实施单位三年内申请本专项资金的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政府定期组织并督促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承建企业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国家支持资金用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封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推进服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示范工作的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
 
    (二)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联络部门和联络员,同时建立乡镇综合示范工作联络点。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要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以销售业绩为主对责任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加强宣传推广。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综合示范工作的认知水平,增强电子商务的应用能力,积极支持并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形成电子商务普及和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和农村流通与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县政府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扶持政策,落实专项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六)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我县电子商务行业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销售商品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七、财政支持资金安排
     附表:封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预算及资金安排表

 

附表:封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预算及资金安排表

封丘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预算及资金安排表

序号

项目

拟投入金额

(万元)

合计

中央资金

县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1

乡村站点建设

400

160

 

240

2

县级仓储物流

中心建设

1700

400

300

1000

3

人员培训

850

300

100

450

4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1850

490

200

1160

5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2300

300

300

1700

6

特色产品基地建设及其它(含宣传推广)

1600

350

100

1150

 

合计

8700

2000

1000

5700

2015年度)

 

封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