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点击次数:429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气象先行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2023〕19号)。以气象高质量发展助推全面建设现代化封丘,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系统集约、协同联动”,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大力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能力现代化,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封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适应封丘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利避害并举的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持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
到203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进入新乡市第一梯队,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和支撑现代化封丘建设,气象保障城市精细化治理、粮食安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全市领先,基本建成气象强县。
二、重点任务
(一)保障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职责。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完善重大气象灾害梯次化预报预警服务机制。明晰气象灾害防御组织责任边界,完善与“专项+分灾种”预案无缝对接的全灾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构建与防灾减灾救灾相适应的部门联动机制。细化落实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约束性“五停”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县气象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文广旅局、教体局、科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强化高级别预警信号直通式报告和“叫应”服务。进一步畅通属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确保重大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息及时无偿全媒体发布。建设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广泛发布。以突发性、局地性灾害性天气为重点,实现面向特定人群的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推进气象数字化融入“党建+大数据+全科网格”综合指挥体系,发展基于城市社会网格坐标的气象预报服务产品体系和靶向服务。(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文广旅局、科工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强化普查成果应用。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防御设施建设,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开展分灾种、分行业、分区域的风险预估和影响预报,实现灾害风险快速评估。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党政领导干部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将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全县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加强县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场馆建设。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向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延伸。(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应急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科协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重点行业防雷安全监管。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统筹部署,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将本地防雷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气象、应急、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将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专项检查范围,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气象部门的监督,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重点行业要健全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科工信局、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智慧气象,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5.建立智能精密的气象观测体系。完善农业、生态、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迭代升级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实现气象监测乡(镇)全覆盖,重点提高灾害易发区、人口聚集区、粮食主产区等气象监测能力。加强“气象+高分”卫星遥感综合应用。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统筹全县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建设地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县发改委、气象局、水利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智能网格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建立完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服务业务技术体系。雷达、卫星等多源资料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水平有效提升,灾害性天气临近(0-2h)和短时(2-12h)精准预报能力明显提高。建立高频滚动的分钟级降水临近预报业务,分辨率精细到1公里;短时预报更新频次达到1小时,分辨率精细到5公里。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提升精准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县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发展智慧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实施智慧气象服务工程,探索建立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和多源数据融合的智慧精细、开放融合、普惠共享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精细气象服务技术,强化分灾种分用户的场景化气象服务保障。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天然渠、文岩渠等中小河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县气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和现代化水平。落实《河南省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22-2025年)》,实施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完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功能建设。完善以防灾减灾为重点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强化农业和生态及特色化气象服务。推进高质量气象台站示范创建。(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融合发展,实施“气象+”赋能行动
9.推进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更新本地农业气象指标库,开展精细化农作物种植气候区划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推进农业、气象大数据融合共享,研发场景化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开展基于位置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气象+”赋能行业发展能力。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保障能源安全,提升电力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开展光伏、风能发电等气象服务。发展交通气象服务、物流气象服务。开展“一企一策”气象服务需求分析,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全链条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激发气象市场主体活力。开展气象条件与心脑血管、呼吸道等疾病相关研究,提升健康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文广旅、气象部门要加强指导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灾害避险场所建设和灾害易发区旅游景点的防护等工作;建设陈桥湿地生态监测预警保障系统,做好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发展定制式、伴随式、沉浸式精细旅游气象服务。(县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卫健委、文广旅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数字赋能服务城市精细化治理。探索开展城市气象风险排查,强化极端性天气对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服务。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促进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城市大脑”,推动气象与供水、供电、供暖等部门数据深度融合和高影响天气预警服务。开展城市道路积水、结冰、积雪等路面状态智能监测,结合精细数字预报,开展城市内涝影响预报和风险预估。开展针对深基坑开挖、大型塔吊施工、大型构筑物吊装等城市工程建设气象预警服务。实施韧性城市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以及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发改委、气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政务大数据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气象保障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科技支撑
12.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效益。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设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创建“站点标准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规范化、体制属地化、储运社会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模式。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县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气象支撑。加强“气象+高分”卫星遥感综合应用,开展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动态监测评估气候变化对我县重点水系和水体分布的影响。气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污染天气气象条件短临、短期、中期、延伸期多尺度预报预测服务。探索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实施黄河流域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工程。完善流域立体化生态气象监测网,强化遥感监测产品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中的应用,提升黄河流域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封丘河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创新引领,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14.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应用和气象科技创新。加强卫星、雷达、风廓线等新数据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融合创新。深化气象创新开放合作,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交通等行业以及科研机构的科技协同发展,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及其推广应用。(县科工信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打造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和人才计划对气象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气象领域专家人才申报各类人才称号,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优秀人才。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对在封丘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科协、人社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等支持保障,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格局。
(二)加强项目引领。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封丘气象“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三中心一基地”、观测站搬迁等项目建设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
(三)加强保障投入。要积极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按照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要求,逐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气象职工津贴补贴政策,按相关规定足额保障经费,稳定气象人才队伍。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保障机制。
(四)加强法治建设。积极配合气象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监管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动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县综合执法范围。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加强优质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应用。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