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德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点击次数:32890
封人常任[2015]7号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封丘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通过,决定任命:
刘德河同志为封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封立昌同志为封丘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鲍耀兵同志的封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万传中同志的封丘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周四新同志的封丘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封丘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30日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封丘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通过,决定任命:
刘德河同志为封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封立昌同志为封丘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鲍耀兵同志的封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万传中同志的封丘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周四新同志的封丘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封丘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