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新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9年06月05日 点击次数:65699
封人常任[2019]3号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封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通过,
决定任命:
杨新平同志为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张永胜同志为封丘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新征同志封丘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封丘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25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封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通过,
决定任命:
杨新平同志为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张永胜同志为封丘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新征同志封丘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封丘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