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点击次数:6566
封政文〔2016〕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研究决定,现将封丘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县级共保留行政职权3977项,其中行政许可125项、行政处罚2802项、行政强制168项、行政征收35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78项、行政确认64项、其他职权479项。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于2016年2月29日底前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县级权责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县机构编制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涉密事项不予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机构、收费依据、责任事项及科室、运行流程图等内容。
二、严格按权责清单行使职权
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
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权力行使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等情况,及时报县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县法制部门审查后报县政府研究同意,进行动态调整。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要以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