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6年10月11日 点击次数:16984
封政文〔2016〕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等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建设工程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运行,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郭新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袁俊峰(县政府副县长)
张金选(县监察局局长)
刘德河(县发改委主任)
曹秋波(县财政局局长)
张洪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冯 峰(县住建局局长)
张国良(县卫生计生委主任)
刘树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景峰(县水利局局长)
孙银忠(县农牧局局长)
李安涛(县商务局局长)
柴成纪(县扶贫办主任)
刘 峰(县农开办主任)
甄进昌(县科工信委主任)
朱 匀(县城管中心主任)
何金龙(县教体局局长)
李万军(县审计局局长)
马俊勇(县编办主任)
郭忠仁(县国土局局长)
杜长兴(县纪委常委)
栾东明(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
李春英(县发改委副主任)
刑成俊(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叶克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
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和宏观管理职责,办公地点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由李春英同志兼任。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