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封丘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6年10月11日 点击次数:13352
封政文〔2016〕1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环境,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封丘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文仲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刘长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 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金龙 县教体局局长
成 员:刘 宁 团县委书记
陈增军 县武装部政工科长
史学杰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立新 县发改委副主任
关发祥 县文明办副主任
胡 峰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冬月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于文瑞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建军 县工商局副局长
郭广昌 县文广电局副局长
范公瑾 县公安局副政委
王朝旭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薛东旺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张学顺 县交通局纪检书记
石国方 县卫计委副主任
王少华 县商务局招商分局局长
陈 波 县城管中心工会主席
张举奇 县质监局副局长
孙瑞峰 县邮政局副局长
刘志辉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永国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尚勋玲 县妇联副主席
马玉国 县总工会副主席
汪建军 中国人民银行封丘支行副行长
李会敏 中国移动封丘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 云 中国联通封丘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金翠平 城关镇政府副镇长
周玉廷 县广电传媒中心电视台台长
王俊岭 县科工信委办公室主任
刘绪勇 县汽车站站长
王玉岭 县侨联科员
封丘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衡道宽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如下:
县委宣传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县教体局:主持县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带头做好机关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估;为全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有关语言文字问题的咨询等服务;在大型体育赛事和体育交流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县人社局:抓好国家公务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把普通话作为国家公务员的职业语言,抓好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等级达标工作。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抓好就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本系统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做好开展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必要经费的保障工作。
县发改委: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本市公共事业发展计划。
县文明办: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指导新闻媒体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各种活动。
县住建局:检查街道标牌、广告等规范用字。与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立永久性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牌。
县工商局:在职能范围内抓好社会用字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规定,堵源截流,把好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关;监督检查企业牌匾、商品包装、广告、商标等社会用字,纠正不规范用字。
县文广电局:抓好各文艺、文化团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定本系统人员语言文字工作培训计划,提出演艺人员普通话上岗标准,检查、规范各种大型文艺活动中的用字。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各项规范、标准要求,建立监督检查网,对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用字进行监督和审查,制止使用不规范语言文字的出版物、音像制品在社会上发行。
县公安局:在公安干警中积极普及普通话。在执勤中用普通话与对方交流。
县检察院:号召检察干警在诉讼活动中,特别是在庭审活动中说普通话,不断规范诉讼活动中的用语用字,逐步在检察系统中形成说普通话的良好风气,更好地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县法院:号召法院干警在诉讼活动中,特别是在庭审活动中说普通话,不断规范诉讼活动中的用语用字,逐步在法院系统中形成说普通话的良好风气,更好地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县交通局:检查全县长途汽车站及公路沿线用字的使用情况,做好车站等社会“窗口”服务行业的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推广工作。
县卫计委:抓好卫生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定本系统人员语言文字能力培训计划,提出医务人员普通话上岗标准,指导、检查卫生医疗部门在各种场所和活动中规范用语用字。
县侨联:加强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提高外文应用水平。广泛吸纳外语人才,为社会各界有需求的组织和个人提供语言援助服务。
县广电传媒中心:发挥广播、电视的示范作用, 在规范用语用字方面成为全社会的榜样;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时报道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播音员、主持人必须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岗;建立监督检查网,对电台、电视台各栏目的用语用字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社会规范用语用字进行媒体监督。
县商务局:抓好本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抓好机关、商业营销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检查、规范、管理商务活动重点用语用字工作。
县城管中心:抓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城市市容市貌,监督检查各类户外广告语言文字规范情况。
县科工信委:结合科技普及工作,在科技系统大力普及普通话;在促进科技进步、弘扬科学精神等各种宣传活动中,规范用语用字。
县民政局:抓好地名、地名标志及具有地名功能的行业牌匾及公开出版的地图、书刊上地名用字、汉语拼音字母规范化。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用普通话进行工作交流;在机关办公大楼内设置 “请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的永久性标语牌。
县质监局: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监督检查社会上生产、科研、流通等活动中量值、使用计量单位情况,确保数字、计量单位的规范和统一。
县邮政局:抓好本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检查、纠正邮寄物的不规范用字。
县武装部:引导官兵自觉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认识在科技建军的历史条件下使用数字、数据和文字对国防建设的重要意义。
团县委: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培养教育青年团员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使之成为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带头人。
县妇联:抓好本系统语言文字和规范化工作,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以规范汉字为工作用字。
县总工会:对全县职工进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号召全县职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协调、监督、指导各乡(镇)总工会、各企业基层工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封丘支行:在金融系统实现所有员工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实现以规范汉字为工作用字。
汽车站:把普通话作为全站工作用语,把规范汉字作为全路公务用字,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做好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
联通、移动:在本系统实现所有员工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以规范字为公务用字。
城关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镇机关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注意清除所辖路段标牌上不规范的汉字。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8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