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封丘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16日 点击次数:15201
封政文〔2016〕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封丘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组织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统筹协调全县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重大决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对各乡(镇)、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奖惩;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王献臣 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郭新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郭增旭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文仲军 县政府副县长
袁俊峰 县政府副县长
王 茜 县政府副县长
赵宏恩 县政府副县长
郭文思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蒿良万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委 员:刘长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邢成俊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俊勇 县编办主任
张金选 县监察局局长
刘德河 县发改委主任
曹秋波 县财政局局长
狄少宏 县人社局局长
甄进昌 县科工信委主任
赵培栓 县环保局局长
郭忠仁 县国土局局长
冯 峰 县住建局局长
刘树森 县交通局局长
李安涛 县商务局局长
杨运杰 县公路局局长
王兴民 县工商局局长
刘玉海 县质监局局长
孙银忠 县农牧局局长
赵素菊 县气象局局长
张国良 县卫计委主任
李万军 县审计局局长
王 凯 县统计局局长
谢景峰 县水利局局长
吕青平 县林业局局长
朱 匀 县城管中心主任
王建兴 县河务局局长
方永平 县粮食局局长
何金龙 县教体局局长
许 东 县食药监局局长
杨 琳 县安监局局长
李广欣 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继民 县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建军 县广电传媒中心主任
李永国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云继 国家电网封丘公司经理
李东升 县公安局副政委
姚伟民 中石化封丘公司经理
李 辉 中石油封丘公司经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赵培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备案。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1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