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点击次数:7517
封政文〔201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淘汰钢铁落后产能,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新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 茜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邢成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德河 县发改委主任
甄进昌 县科工信委主任
成 员:王兴民 县工商局局长
刘玉海 县质监局局长
冯 峰 县住建局局长
谢景峰 县水利局局长
刘树森 县交通局局长
杨 琳 县安监局局长
赵培栓 县环保局局长
郭忠仁 县国土局局长
姚玉峰 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国涛 潘店镇党委书记
孙俊岭 城关镇镇长
李乐田 城关乡乡长
孙 猛 回族乡乡长
孙涛科 应举镇镇长
撒振波 陈固镇镇长
芦子莉 黄德镇镇长
李同海 居厢镇镇长
王玉玲 鲁岗镇镇长
张卫东 陈桥镇镇长
王志魁 荆宫乡乡长
李 璋 留光镇镇长
鹿 韧 曹岗乡乡长
温永霞 黄陵镇镇长
孙俊亚 尹岗镇镇长
郭杰俊 冯村乡乡长
平恒章 赵岗镇镇长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2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淘汰钢铁落后产能,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新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 茜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邢成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德河 县发改委主任
甄进昌 县科工信委主任
成 员:王兴民 县工商局局长
刘玉海 县质监局局长
冯 峰 县住建局局长
谢景峰 县水利局局长
刘树森 县交通局局长
杨 琳 县安监局局长
赵培栓 县环保局局长
郭忠仁 县国土局局长
姚玉峰 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国涛 潘店镇党委书记
孙俊岭 城关镇镇长
李乐田 城关乡乡长
孙 猛 回族乡乡长
孙涛科 应举镇镇长
撒振波 陈固镇镇长
芦子莉 黄德镇镇长
李同海 居厢镇镇长
王玉玲 鲁岗镇镇长
张卫东 陈桥镇镇长
王志魁 荆宫乡乡长
李 璋 留光镇镇长
鹿 韧 曹岗乡乡长
温永霞 黄陵镇镇长
孙俊亚 尹岗镇镇长
郭杰俊 冯村乡乡长
平恒章 赵岗镇镇长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2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