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点击次数:6057
封政文〔201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经2017年1月16日县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决定,对上报的15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直接保留72项,清理规范84项,其中取消6项,化转31项,规范47项。目前,我县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中介服务项目共计150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参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按程序实行动态调整、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附件1.县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84项)
2.县政府决定保留的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72项)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