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12345平台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试行)》和《封丘县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09日 点击次数:19797
封政办〔2020〕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封丘县12345平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封丘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封丘县12345平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封丘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2020年8月31日
封丘县12345平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提高我县12345平台整体工作水平,根据《新乡市12345热线平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县12345热线工作实行百分制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封丘县12345热线办公室三级网络单位(当年无承办件、自办件和交办件的单位不作为考核对象)。
1.乡(镇)
城关镇、城关乡、荆乡回族乡、王村乡、应举镇、陈固镇、黄德镇、居厢镇、鲁岗镇、陈桥镇、荆隆宫乡、留光镇、曹岗乡、潘店镇、黄陵镇、李庄镇、尹岗镇、冯村乡、赵岗镇
2.县直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信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黄河河务局、气象局、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社保局、烟草局、银监办、邮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供销合作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事务中心、残疾人联合会、融媒体中心、编办、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消防大队、豫广网络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加强领导,机构健全,制度完善(20分)
1.重视和加强12345热线办公室工作,建立健全热线工作机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有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办理工作正常开展。(10分)
2.研究市、县12345热线办公室转办交办和本单位直接受理的群众投诉反映事项,解决工作困难和难点问题,主管领导对通过热线反映的重要事项做出批示。(5分)
3.制定并严格实行当班制度、责任制度、反馈制度、现场办公制度、报告制度等,做到责任明确、运转规范、反应快速、服务到位(以书面制度文本和落实情况为准)。(5分)
(二)工作扎实,办理迅速,反馈及时(40分)
1.设立本单位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接受市、县12345热线办公室工作指令,办理群众对本单位的建议或投诉。(10分)
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规定程序承办群众反映事项,按期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查、反馈和上报。无法按期办结的将进度和预期办结时间作出承诺,并按承诺时间按期办结(以县12345热线办公室月通报办结率为准)。对领导批示事项以书面报告形式反馈,各网络单位直接受理问题的办理比照进行,按期办结率达到100%(以工作记录为准)。(15分)
3.对县12345热线办公室交办事项,根据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协调解决。因客观条件不允许或超越政策范围的问题,应当实事求是解释清楚,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进行说服劝导,讲明道理。以有最终结果、且结果真实作为办结(以县12345热线办公室月通报满意率为准)。(15分)
(三)创造条件,配齐设备,提高效率(20分)
1.配备与电子政务外网连接的计算机,实现与热线平台有效连通;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做好办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积极创造条件,改进工作手段,力争实现三级网络单位的联网,具有接收、处理、转交办和反馈功能。(15分)
2.各网络单位明确人员负责,及时以电子文档或文件形式上报县12345办公室,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为更新热线电子化系统知识库提供资料。(5分)
(四)强化管理,主动服务,加强自身建设(20分)
1.加强对本单位办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建立专门的三级网络单位服务队伍。(10分)
2.加强对三级网络单位的管理、监督和考核。(5分)
3.定期对本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按要求上报。(5分)
三、评分办法
以上4大项考核内容中可量化指标直接计分,非量化指标根据完成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未完成4个等次评定,分别按照分值的110%、100%、80%、60%得分。在此基础上,依据以下量化加减分因素得出最终成绩。
(一)加分情况
1.工作情况或办理的典型事项被《月通报》采用编发的,每1篇加1分。
2.本单位办理工作经验被市、县12345热线办公室向各级网络单位推广的。(市级每1次加3分,县级每1次加1分)
(二)扣分情况
1.接件单位实行首接责任制。各单位接件后如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职权范围内需主动联系办理单位并上报。不允许退件,出现1次扣2分。
2.群众对该单位办理工作投诉,查实一次扣1分。
3.未按期办理和反馈且未提出书面延期办理申请的,每发生1件扣3分(申请延期办理事项,工单量超过10件以上承办量的10%,工单量10件以下承办量的20%后每增加1件扣1分)。
4.对市12345热线办公室交办事项因反馈结果虚假退回重办的,每件(次)扣2分。
5.对办理结果能落实但不落实造成重复反映的,每件(次)扣2分(但由于客观原因暂不能落实,且无法预计时间期限而造成重复反映的不扣分)。
6.不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发生泄露反映人秘密,引起反映人被打击报复事件,每发生一次扣3分。
7.被《月通报》批评的,每发生1次扣3分。
8.未及时接受工单(半小时),每件扣0.5分。
9.年度内12345工单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一次性扣5分。
四、考核方式
1.县12345热线办公室对各网络单位承办事项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实行月通报。
2.年终由县12345热线办公室通过调研、实地考察座谈、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并结合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评出各网络单位工作的优劣,确定优秀、达标、未达标单位。
五、本考核办法由县12345热线办公室组织实施。
封丘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乡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乡(镇)(19个)
城关镇、城关乡、荆乡回族乡、王村乡、应举镇、陈固镇、黄德镇、居厢镇、鲁岗镇、陈桥镇、荆隆宫乡、留光镇、曹岗乡、潘店镇、黄陵镇、李庄镇、尹岗镇、冯村乡、赵岗镇。
(二)县直单位(44个)
行政单位(26个):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信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事业单位(13个):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环卫(起重)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供销合作社、机关事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残疾人联合会、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村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服务中心、长寿之乡发展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办公室。
垂直单位(5个):黄河河务局、气象局、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供电公司。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按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两个类别分别确定(具体考核内容分别见附件1、2)。
三、考核方式方法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由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采取日常工作记录、自评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将发现的问题或成绩记录存档,每季度通报一次,并在年度考核时核减或核加相应考核项目分数。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89分)、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低于60分)4个等次。
全县政务公开考核结果通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局,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价的依据。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和等级于次年4月底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要及时向被考核对象反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其整改落实。被考核对象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到位。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要报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在自查和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考核结果直接记为不合格档次,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负责的分管领导、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封丘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