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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为河南省新乡市辖县,南北长38.2公里,东西宽48.7公里,区域面积1225.5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总人口89.02万。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年04月23日 点击次数:15096

                               封政办〔2018〕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封丘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封丘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教督导〔2012〕19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加快均衡发展创建步伐,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努力实现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享受更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切实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和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坚持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缩小校际间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县建设教育强县战略目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实现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办学基本标准,确保义务教育县域校际间差异系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确保2018年底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基本均衡,2019年顺利通过省、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
    三、职责分工
    乡(镇)政府:
    1、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负责与国土部门对接,优先解决中小学教育用地;负责辖区学校项目工程建设的土地征收、施工环境和工程进度。
    3、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学校门口流动摊贩的治理),维护学校治安安全。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有关政策及推进工作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创建的认知度,确保满意度调查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县教体局:
    1、牵头组织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均衡创建工作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指导各学校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创建督导、培训、验收、初评。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辍保学”,抓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3、协调财政和税收部门收集整理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使用相关资料;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查漏补缺工作。
    4、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搞好薄弱学校建设,争取资金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教室不足不配套、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配备不足等问题;配合编办、人社局做好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及落实工作,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和培养培训等有关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校长教师培训工作。
    5、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定、加强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校园文化建设。
    县发改委:按照教育优先发展要求,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
    县财政局:严格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教育经费预算“三个增长”和“一个比例”不能出现一票否决;加快审核批复教育部门预决算,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和项目工程款。
    县文广电局: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整治,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网吧,做好报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市场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等。把握正确的文化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
    县编办: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配备学科教师,补充缺编岗位,完善教职工补充机制。
    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做好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定、乡镇补贴审批等相关工作。抓好政策落实,解决好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依据师生比规定,核准教师缺编人数及文化、年龄结构等情况。依法落实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依法维护教职工劳动保障权益。
    县住建局:
    1、对中小学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报建审批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中小学建设项目收费等优惠政策。
    2、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筹规划,依法依规参与教育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深入施工现场,强化质量监督,利用先进检测手段,提高监督水平。
    县公安局:制定方案和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校项目建设安全,保障施工工地财产及人身安全,防止人为干扰施工事件的发生。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薄弱学校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县国土局:把城乡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解决农村中小学建设用地和城镇扩容新建学校项目用地,依法及时为中小学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结合教育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总体规划。
    县工商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查处取缔各类无照经营行为,并依据工商职责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及网吧进行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
    县司法局:加强对社会、学生及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就读;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进一步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
    县地税局: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会同教育部门收集2016-2018年度征收情况报告及相关信息和资料。
县民政局: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资助贫困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县残联:根据新乡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18年)要求,落实“一人一案”。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年底将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提供给教育部门,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标。关心残疾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与生活。为残疾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便利条件和各种形式的资助。
    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制订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创建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做好均衡创建的对外宣传,策划均衡创建主体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推进情况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优势,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通过开辟专题、专栏、访谈等形式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的过程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提高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知晓率、认知度,确保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4月前)
    本阶段以学习政策,做好规划为主。
    1.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制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推进均衡创建工作。
    2.召开专题会议
    县、乡(镇)政府分别召开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推进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义务教育均衡创建工作。
    3.开展宣传动员
    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求和先进典型,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确保公众满意度达到85%。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
    1.组织排查,摸清底数
    一是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督导评估有关规定,结合各自职责,查漏补缺,狠抓落实。教体局对乡镇中心校校长、学校校长、档案员进行系统的培训,统一具体操作标准和步骤,并组织开展摸底检查。学校依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试行)》(简称学校评估“521”指标)和“十项核心指标”逐项核对,查找不足。填写办学基本标准情况评估表,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逐一整改落实。二是做好“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做到各项数据准确无误。
    2.扎实推进,强化落实
    一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责任单位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二是做好“教室灯光改造”和“功能教室”建设(小学7室、初中10室),三是开展校容校貌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强化学校绿化、硬化、美化工作,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四是完成县级档案和学校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一是县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评估方案进行逐校核查、验收初评。二是针对督查初评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任务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定期进行督查评比,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三是在完成县级初评的基础上,迎接市级复核。
  (三)迎接验收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
    1.迎接省级验收。在完成市级复核合格的基础上,2019年5月向省级申请验收。
    2.接受国家认定。省级验收后,根据反馈的问题清单,加大补差补缺的力度,落实整改。同时以校园文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时间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做好接受国家认定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合格认定。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教育优先,保障经费投入
    落实“三个增长”和“一个比例”。“三个增长”即县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一个比例”是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含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有所提高。
   (二)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1.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工程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2018年底,基本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8项指标资源基本均衡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小学和初中分别不大于0.65、0.55,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抓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大力开展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对师资、设备等教育资源进行优化调控,合理配置,缩小差异。编制改薄“收口”规划,把满足基本需求放在首位,坚持“20条底线”要求,因地制宜,做到“一校一方案”。
    3.加大城镇扩容力度。按照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封丘县2014—2018年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发展规划的报告》(封政文〔2015〕9号)的规划,加大扩容力度,拓展办学空间。通过在城区新建学校,分流城区大班额。2018年强力推进教育公园建设,启动民生学校、和谐小学等项目建设。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加强招生信息公开,严控大班额,消除超大班额。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习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师培训,打造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逐年开展教师招聘,推进教师交流,坚持“送教下乡”,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逐步达到师资均衡。
   (四)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
    一是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办法,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和研究,切实发挥考试对教学的诊断、评价和促进作用,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做法。二是加强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充分挖掘各种资源,大力培育优良的校园文化精神。通过开展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获得积极体验,形成对自身、自然和社会的整体认识;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让每个孩子有学上,上好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教体、发改、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均衡创建工作全面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并推进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本单位责任目标强力推进均衡创建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教体、财政、发改、住建、国土、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知难而进,确保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
   (三)强化督促检查
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单位均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推进不力,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通报、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报送信息材料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在创建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安排专人,于每周五上午报送“创建工作信息”1份,每月30号上午报送“创建工作总结”1份。报送地点:“县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体局北二楼,电话:0373-7095004,邮箱:fqxjhb@163.com)。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纳入督查和考核目标。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      
封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