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2012年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年08月02日 点击次数:90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单位:
《封丘县2012年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林业 生态建设 方案 通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封丘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林业发展步伐,确保实现林业生态县目标,建设生态封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6〕12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林业生态县的实施意见》(新政〔2006〕12号)及《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文〔2012〕6号)精神,我县要在年底达到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建成林业生态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大纲》,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创建林业生态县为载体,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空间,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大力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锦绣河南做出新的贡献。
二、林业生态县创建主要标准
(一)林木覆盖率≥20%;
(二)农田防护林网、农林间作控制率≥95%,宜林荒地绿化率≥85%;
(三)沟、河、渠规划区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和县级公路出入口绿化率≥95%;
(四)县城(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35%(包括街道、学校、机关、企业、居民区等),平原村庄林木覆盖率≥40%;
(五)区域内单一主栽树种株数或面积不超过70%;
(六)国家、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平原区≥1%。区域内古树名木建档保护率达到100%;
(七)连续3年林业总产值增长幅度:平原地区≥18%;
(八)全民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强,城镇适龄人口义务植树尽责率≥80%,区域内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三、重点工作
林业生态建设工程0.3208万亩,其中: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0.05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0.05万亩,林业产业工程0.05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0.1708万亩。
主要概括为“三网、两中心、一林带”。具体造林地点和任务如下:
1.“三网”绿化
“三网”绿化是创建林业生态县的一项硬性指标,为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的薄弱环节,事关创建成败。
高速公路、国道、四大水系一级支流、干渠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省道、景区道路、二级支流、支渠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县乡道、三级支流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树木;村级道路、斗渠两侧各栽植至少1行树木。重要地段,适当增加绿化宽度,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常绿树种比例,高标准绿化美化;路(渠)基两侧挖方坡面适度硬化后栽植灌木、藤本或常绿树种进行绿化美化。
一是“路网”绿化:重点要放在大广高速、封曹路、封黄路、新长北线、连接线的新植及补植上。要求对已绿化未达标道路补植完善,对未绿化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
二是“水网”绿化:重点要放在县级以上河道的完善提高上。水利局负责与乡镇搞好协调,本着让利与民的原则,通过拍卖、承包等措施,按标准完成补植和新植绿化任务。
三是“农田林网”建设:重点抓好林网空档比较大的冯村乡、赵岗镇、潘店乡、黄陵镇、王村乡、留光镇、曹岗乡、城关乡、鲁岗乡、应举镇等乡(镇)的新建和补植补造。按照稻区网格控制不超过400亩,旱作区网格控制不超过300亩的要求,对不完善林网进行补植,对未栽植部分进行高标准绿化。
2.“两中心”绿化
(1)县城区绿化:要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规划、实施,检查落实。
①道路绿化:要求老城道路搞好补植完善,新城区道路必须按规划搞好绿化,绿化带内以小灌木、花草为主,设立花坛、休闲公园,增加绿地面积,达到绿化、美化的效果。在城镇周围,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重点建设环城防护林带。
②单位绿化:行政、企事业单位以乔、灌、花卉相结合要将能绿化的地方全部绿化、保证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乡村绿化:要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街道和建筑物布局特点,以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为重点进行立体式绿化、美化,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按照以下标准搞好庭院绿化美化,围村(乡、镇)林带建设一般要在10米以上;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由各乡(镇)负责组织规划实施,检查落实。
①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道路全部绿化;增设花坛、休闲场所,增加绿地面积,保证乡(镇)绿化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
②各行政村主要道路、入村主干道全部绿化;做好围村林的新建、补植、完善、管护等工作。
3.“一林带”绿化
黄河大堤南侧护堤林和北侧淤堤平台绿化,总长56公里,要求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已绿化未达标部分补植完善,未绿化地段高标准绿化到位,具体由河务局及沿途荆宫、陈桥、曹岗、李庄、尹岗等乡(镇)负责规划实施,检查落实。
4.国道、省道、县乡道公路两侧路肩绿化由公路局、交通局负责实施,通道绿化大广高速、封曹路、封黄路、新长北线、连接线等由涉及乡(镇)完成。
5. 提高黄河湿地保护区绿化水平,扩大黄河大堤绿化景观林、黄寨刺槐林、陈桥石榴园等生态林面积,提高标准,并使其具备开园条件。
绿化标准:
①大广高速以单侧绿化10行为原则,打造精品绿化带。涉及赵岗镇、留光乡、潘店乡、曹岗乡、陈桥镇。
②省道以单侧绿化5行为原则:S227线涉及城关乡、鲁岗乡、潘店乡、曹岗乡;S219线涉及王村乡、居厢乡、黄德镇;S311线涉及回族乡、城关乡、应举镇;S308线涉及黄德镇。
③县乡道路、村级道路绿化空档要以承包、租赁、拍卖等多种形式明确林木权属,全部补植完善。
四、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创建林业生态县是2012年封丘县委、县政府实施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的一件大事,只准成功,不准失败。因此,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封丘县委、县政府成立“封丘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要建立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包县直单位,乡(镇)领导包区,一般干部包村、包地块、包河路的责任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所包单位造林工作,直到任务完成,工作方可结束。
2.建立四大班子领导分包乡(镇)、县直单位造林工作汇报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会议,汇报所包乡(镇)、单位造林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乡(镇)及本单位创建任务的完成,同时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全责的工作机制,并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结果负责,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3.建立效能督察及工作例会制度
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领导组成的效能监察组,对各乡(镇)、各单位造林进展等创建工作情况定期督察,好的表扬,差的限期完成,并利用媒体实行舆论监督。同时根据工作进展,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或现场会,讲评工作,奖优罚劣,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各乡(镇)要把任务细化到每个村组、地块、人头,落实责任。
4、林业部门要做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广泛发动,形成氛围
1.县委、县政府召开由县、乡(镇)、村主要领导参加的创建林业生态县动员大会,下达任务,明确要求,签定目标责任书,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抓住冬春季造林最佳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大打一场植树造林攻坚战,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时间任务同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造林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考核验收。
2.各乡(镇)也要召开由全体村组干部、全体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大会,各行政村也要通过广播等形式召开村民大会,真正做到层层发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确保落实。
3.县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单位,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的宣传力度,拿出切实可行方案,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活动,县领导在电视上发表公开讲话,发出倡议,电视台要制作专题跟踪报道,对工作进行通报,要通过电视、标语等形式地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的良好氛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我县生态县建设顺利进行。
(三)强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权制度改革与当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一样,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只有抓住林权制度改革这个关键,才能实现林业产业的大发展。强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各类主体经营林业、投资林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林地潜力,全面提升林地综合效益,为农民增收创造新的增长渠道,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林业生态建设格局。
(四)多方筹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1.县财政要按照省林业生态建设规划要求,加大对创建生态县的投资力度,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县建设。
2.银行系统要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增加对造林企业和造林大户的贷款指标,提供资金保障。
3.积极争取林业项目资金,实施项目引资双带动,以项目促创建。
4.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吸纳和回笼社会资金,实现林业投入的多元化。
5.通道绿化和农田林网造林由各乡(镇)、村负责供苗、植树、浇水、管护,确保成保率在95%以上,待苗木成活并经验收合格后,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补助。
(五)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栽植树木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做到“四大一深”,即栽大苗(必须是两年生苗,高度
林业部门要加强造林质量的监管和指导,搞好协调服务。
(六)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依法保护绿化成果
1.各乡(镇)、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长效管理办法,“三网”绿化涉及到的行政村,由乡(镇)政府负责,每村安排专职护林员1-2人,负责管护,护林员与乡村签订管护协议,确保任务、责任、报酬三落实。防止出现 “春天绿一片,夏天绿一半,冬天看不见” 的现象,真正达到生态县标准。
2.林业部门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生态道德法制教育,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和火灾的发生,把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3.9‰以下, 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3.期间,对各乡镇各部门树木成保情况,县效能督察组每两周进行拉网式检查一次,发现有缺株或死亡情况者,限期整改,媒体曝光,通报全县。
(七)时间要求
2012年春季,对全县林业生态县建设进行详细规划,抓住春季植树造林大好时机,全部完成林业生态县建设任务,确保今年10月创建成功,顺利拿牌。
(八)严格考核、落实奖罚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不得讲条件,不得推诿扯皮,确保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创建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要认真总结,对创建工作完成任务的单位,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授予“封丘县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对获先进称号的单位奖励现金50000元。对不能按生态县创建标准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给予未达标路、渠、地段所在村支部书记党政纪处分;如因重大工作过失,影响创建大局,致使林业生态县建设未能达标的乡(镇),对其乡(镇)党政正职予以免职。
附件: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名单
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名单
乡(镇) |
包乡领导 |
城关镇 |
董征元、卢玉峰 |
城关乡 |
马春萍、范学营 |
回族乡 |
白小光、路文增 |
王村乡 |
郭 晓、任松志 |
应举镇 |
李 晖、鲁战勇 |
陈固乡 |
文仲军 |
黄德镇 |
薛国文、蒿良万 |
居厢乡 |
刘晓飞 |
鲁岗乡 |
侯学文、郭文思 |
陈桥镇 |
李东方 |
荆宫乡 |
邹建国 |
留光镇 |
韩世明、陶 洁 |
曹岗乡 |
郭宝书、张发才 |
潘店乡 |
王佩珍、周长山 |
黄陵镇 |
郭新杰 |
李庄乡 |
张富昌、郎鹏舞 |
尹岗乡 |
李恒林 |
冯村乡 |
唐有启、刘满根 |
赵岗镇 |
王国光、栾小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