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封丘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年08月02日 点击次数:788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封丘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效能监察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农业 畜牧业 监察 方案 通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封丘县2012年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效能监察方案
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圆满完成2012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效能监察,特制定本效能监察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使我县辖区内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急储备资金、疫苗配套资金、疫情监测经费到位率达到100%,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2012年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效能监察对象
各乡(镇)政府及其行政正职和主管副职;县畜牧局、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及其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动物防疫工作所涉及单位负有专项职能的科级以上干部。
三、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二)组织实施和协作配合情况;(三)完成任务情况。即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免疫标识佩带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应急储备资金到位率、疫苗配套资金到位率、疫情监测经费到位率是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等。
四、组织机构
成立效能监察组。组长由县纪委常委张全武担任,副组长由县畜牧局局长王克良、县财政局副局长朱登健、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主任孙涛科担任,成员有县畜牧局副局长韩献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石广田、县畜牧局防检股股长胡振刚、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干部季永胜。
五、检查验收方法
(一)重点防疫时期,由县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责任单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效能监察组根据督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 2012年每年11月底,由县效能监察组会同县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效能监察结果的处置原则
依据效能监察检查验收、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以下处置:(一)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2003〕16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2004〕53号)之规定,对不认真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工作存在过错的单位及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将效能监察对象的奖惩材料移交组织部门存档,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防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各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动物防疫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级行政监察部门要层层开展效能监察,制定切实可行的效能监察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