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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为河南省新乡市辖县,南北长38.2公里,东西宽48.7公里,区域面积1225.5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总人口89.02万。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年08月02日 点击次数:69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封丘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   方案   通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9印发  

封丘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群众满意度,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为期3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大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脏乱、食品安全基本设施缺乏、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健全等热点问题,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整顿相结合,切实解决重点地区、薄弱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顿重点和内容

(一)整治重点:

所有宾馆饭店、餐饮类食品摊贩,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和农家乐餐饮饭店。

(二)整治内容

1.严格许可准入。对新、改、扩建餐饮单位,认真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帮助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组织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完善基本食品安全设施。以整顿后厨食品安全设施为重点,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排烟、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等。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保持个人卫生,规范操作行为。

3.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盐、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存放食品必须做到分类分架、离地离墙,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工用具相互分开,散装食品要用固定容器盛装,在容器上加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4.强化餐饮服务单位法人(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规培训。将《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有关规章、规定、制度汇编成册,下发有关单位组织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5.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加强巡回监督检查,对无证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加大对熟肉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实施步骤

(一) 准备阶段32025 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组织明查暗访,发现问题,收集典型违法案例。

(二)动员阶段326日—331日)。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由县食安办负责牵头,县卫生局、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配合,召开动员宣传大会。内容含两方面:启动仪式和宣传一条街。启动仪式参加人员包括各乡(镇)主管乡(镇)长,食安办、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城管等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县城内规模以上(一次性可以承办10桌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卫生监督、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宣传一条街活动参加单位包括县卫生、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和监督机构,餐饮服务单位代表,主要形式是宣传法律法规、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接受群众投诉咨询等。

(三)全面整改阶段41日— 66 日)。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条件,对已办证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责令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经营,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无证经营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坚决予以取缔。根据检查情况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跟踪整改。在监督员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排查的基础上,县卫生行政部门每10天组织一次集中大检查,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全面整改阶段分别选择大、中、小型餐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分期分批组织餐饮单位召开现场观摩会。

(四) 检查验收阶段67 22日)。县卫生、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各地的整顿工作全面验收,表彰一批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较好的宾馆饭店,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单位,命名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并发放相应牌匾。发现问题严重、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宾馆饭店进行通报,列为重点整治单位。

四、责任分工

按照每条街(路),抽调县直有关部门,成立4个督导组对所辖餐饮服务企业进行督导,分工如下:

(一)文化路北段(北干道以北——世纪大道)两侧,由县工商局一名副局长牵头,县卫生局、质监局、药监局、公安局、城管局配合,组织领导小组进行督导。

(二)文化路南段(北干道以南——南环路)两侧,由县质监局一名副局长牵头,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公安局、城管局配合,组织领导小组进行督导。

(三)温州商业街(北干道——世纪大道)两侧,由县城管局一名副局长牵头,工商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公安局、城管局、质监局配合,组织领导小组进行督导。

(四)陈桥驿大酒店、黄池商务酒店、县委招待所后餐厅、宏兴大酒店、一中食堂、新一中食堂、封高食堂,由县卫生局一名副局长牵头,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公安局、城管局、食药监局配合,组织领导小组进行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监督员按辖区、路段实行责任管理,确保所有的餐饮消费服务单位纳入管理范围,对监督不到位,影响整顿进度和效果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广泛宣传,多方参与。通过新闻媒体,结合监督检查,主动向所辖单位宣传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提高自律意识;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等,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公布举报电话,扩大案件来源。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扶优汰劣,引导消费。

(三)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按照整顿任务和内容要求,强化对餐饮服务的日常监管,鼓励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专家库,发挥随机督查作用,实行每月一次评比制度,随时抽查餐饮单位,对食品安全状况好的实行流动加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牌匾,对有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在媒体予以曝光。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经营坚决予以取缔,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选择部分餐饮单位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积极推广试点经验,完善规范和标准。

(四)强化部门联动,提高整治效果。加强与工商、公安、城管、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没有取得经营地点许可的餐饮摊贩不予备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

 

 

 

                 

 

封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