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时间:2012年08月02日 点击次数:105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非法集资 职责 通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印发
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加强各单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封政文〔2011〕219号),制定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原则
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省、市政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方案,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一)政府主导。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明确职责、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封丘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属地管理。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实行属地管理,涉案地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认定和处置善后等工作。
(三)依法查处。乡(镇)政府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法处置。
(四)加强监管。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不能“只管准入、不管监管”、“只管合法、不管非法”,必须完善监管政策和监管机制。
(五)及时果断。乡(镇)政府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是:
协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开展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接受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按程序将案件向县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进行交办;
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督办、案情分析通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制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划、方案、措施、工作指导意见和建议;
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定、措施等,负责督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计划、措施等;
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责
1.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处置预案、处置善后意见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指导。
2.建立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度。
3.完善、执行行业监督管理制度和行业技术标准。
4.做好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
5.受理本行业涉及涉嫌非法集资事项,负责调查核实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6.对需要认定的非法集资案件性质进行行业认定。
7.配合领导小组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取缔和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工作。
8.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政法委:负责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维稳化解工作;负责各类涉及非法集资的群体性事件的监测和预警。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封丘县新闻媒体(含互联网)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负责制定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县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负责对非法集资性质认定提供法律政策解释。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4.县检察院: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员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领带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5.县发改委: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涉及的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修正工作;负责对能源行业和创投、风投、私募股金基金的管理;负责对查处以私募股权基金名义的各类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融资服务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提供行业指导和政策解释工作。负责制定本行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在封丘县的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6.县科工信局:负责对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负责对查处本单位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分支机构以及以担保业务为名义的各类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融资服务中介机构等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提供行业指导和政策解释工作。负责制定本行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在封丘县的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7.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活动(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监控、侦查、打击和处理;负责维护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和安全,协助县政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8.县纪委:负责查处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行政监察对象。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9.县民政局:负责查处本县民政系统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负责制定本行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在封丘县的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0.县财政局: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1.县政府金融办:参与封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起草;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县工商局:牵头组织制定封丘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宣传的审查办法;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宣传的监管和查处;负责查处各类企业超范围、违规违法经营涉嫌非法集资集资活动;负责查处投资咨询公司、寄售行以及未经发改部门审批的各类投资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参与有关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3.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封丘县内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的咨询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4.县信访局:负责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有关的信访、稳定化解工作;负责报送信访系统涉及非法集资活动情况的预警信息。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5.人行封丘县分行:负责查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公司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内部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负责做好关注公司或个人账户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参与查处可能引起金融稳定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6.新乡银监分局封丘办事处:负责封丘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负责查处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内部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7.县住建局:负责制定本行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在封丘县的实施细则;负责查处本县城建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8.县农业局:负责制定本行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在封丘县的实施细则;负责查处本县农业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9.县文广电局:负责查处本县文化系统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县林业局:负责制定本行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在封丘县的实施细则;负责查处本县林业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1.县地税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纳税情况及账务报表、会计核算等进行检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2.县商务局:负责查处本县商务系统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负责查处典当行、拍卖行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本县交通系统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负责查处汽车租赁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其他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行业系统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自觉主动地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各种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