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乡市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点击次数:297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新乡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结合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2.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组织方式
1.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申报。
2.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及平台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excel版)发送电子邮箱(fqkjj@163.com)。
四、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3年6月7日- 7月5日 ,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9点-11点,下午15点-17点。
受理地点:封丘县人民政府院内科工信局四楼科技综合股办公室。
五、咨询电话
科技综合股:0373-8296407,18568551922.
附件:1.2023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2.2023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3.2023年度市级平台信息汇总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新乡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结合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2.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组织方式
1.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申报。
2.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及平台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excel版)发送电子邮箱(fqkjj@163.com)。
四、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3年6月7日- 7月5日 ,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9点-11点,下午15点-17点。
受理地点:封丘县人民政府院内科工信局四楼科技综合股办公室。
五、咨询电话
科技综合股:0373-8296407,18568551922.
附件:1.2023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2.2023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3.2023年度市级平台信息汇总表
封丘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6月7日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