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点击次数:362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科技经费投入的安全性与绩效性,根据《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拟对2021年度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验收依据
根据《封丘县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封政文〔2017〕43号)、《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封科工信〔2017〕29号)文件规定,按照项目合同任务要求,对验收项目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验收内容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项目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3),县科工信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成果鉴定、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撰写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项目资金支出)进行评价。
四、项目验收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籍式装订:
1.《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3.《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项目资金支出情况:企业需提供资金支出情况汇总表和发票复印件;
5.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本项目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成果鉴定、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撰写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项目资金支出的发票复印件不低于30%);执行期内本项目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项目已有产品、样品或样机的可附照片和用户使用报告;生物医药、化工等类别项目须附环保验收合格证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其他能证明项目实施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对2021年度立项实施的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已达到验收工作要求的提交验收材料,未达到验收工作要求的,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正式文件形式),说明项目执行情况及延期理由。乡(镇)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上报该地区或单位的项目延期申请(正式文件形式),经批准后可延期一年再进行验收。
2.封丘县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五份,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fqkjj@163.com),请于12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封丘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综合股。
3.验收评审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报送地址:封丘县科工信局科技综合股(政府院4楼)
联系方式:张全营 18537330290
附件:
封丘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