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水利局关于违法取水行为举报的通知
按照省、市关于取用水管理工作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强化社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保障辖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一、举报受理范围
1、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或超出取水许可范围许可水量、许可用途取水的;
2、取水计量设施未按规定安装、运行不正常或擅自拆除、改装的;
3、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违规建设自备水源井取水的;
4、用水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且未按规定期限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的;
5、其他违反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取水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设立专用举报电话(0373-8293621)及现场举报渠道(现场举报地址:封丘县黄池路450号),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登记、核实与反馈。
封丘县水利局
2026年10月27日
豫公网安备410727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