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封丘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拟补助养殖场的公示
根据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封丘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封政办〔2025〕19号)文件精神,经宣传发动,养殖场自愿申报,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的养殖场进行审核验收,验收结果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对以上通过项目验收的企业,现予以公示,拟进行补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6日,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0373-8292438 0373-7095703
附件1:封丘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养殖场良种引进项目.xlsx
附件2:封丘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养殖场贷款贴息项目拟奖补养殖场统计表.xlsx
附件3:封丘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养殖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拟奖补养殖场统计表.xlsx
附件4:封丘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运输车辆奖补项目拟奖补企业统计表.xlsx
封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6日
豫公网安备410727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