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封丘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封丘县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要求,围绕“村申请、乡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县审定 ”自下而上的编报程序,经县86专题会议研究审定,现将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一、审定情况
经审定,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模218个,资金规模32362.6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42个,资金规模19737万元;就业类项目3个,资金规模326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30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70个,资金规模8988.16万元;项目管理费2个,资金规模77.45万元。(具体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 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项目。
2. 未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实施方案。
3. 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实时跟踪项目进度,动态更新项目信息,使项目建设更具科学性,建设规模和投资更加合理。
4. 各乡镇及县级有关单位要把资金使用和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相衔接,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用于脱贫 对象,切实做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特此批复。
附件:
2026年封丘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xlsx
中共封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豫公网安备410727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