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深入落实《新乡市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工作方案》(新办〔2022〕16号),进一步引导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根据《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新科〔2020〕6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5年11月7日前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封丘县民主路与府前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南北楼二楼县科技局项目推进与成果转化股。
二、报送渠道
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将备案申报材料报送至县科技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项目推进与成果转化股
电子邮箱:fqkjj@163.com
附件:1.
2025年度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指南.doc
附表:
附表2.2024年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申请备案汇总表.xls
附件:2.关于开展2025年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kjj.xinxiang.gov.cn/xwzx/tzgg/1088919.html)
封丘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0日
豫公网安备410727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