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丘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5〕418号)文件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24〕138号)文件精神,封丘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封丘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此《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封丘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包含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章)办事、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管理规范的原则,推动生猪产业沿着生态环保、安全高效的轨道健康发展。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生猪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养殖场标准化创建、良种引进、贷款贴息、疫病防控等,筑牢生猪产业发展保障防线。
第二部分为奖励原则和资金使用安排。一是奖励原则。公开透明、科学分配、专款专用、引导生产、先建后补原则;实施企业同一项目内容已获得或已纳入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支持;禁养区及黄河滩区内养殖场(户)暂不纳入奖补范围。二是资金用途。2026年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两部分,一为2026年下达资金641万元,二为2025年结余资金141.5万元,合计782.5万元。计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向:
1、养殖场标准化创建:计划安排86.5万元,包括房顶改造(含彩钢瓦更换、整体拆除重建),生猪栏舍漏缝地板改造,新建猪舍、沉淀池、贮粪场等。
2、良种引进:计划安排210万元,支持种猪场、规模养殖场引进种猪。
3、养殖场贷款贴息:计划安排16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养殖贷款进行贴息。
4、检测室建设:计划安排35万元,支持大型养殖场建设检测室,具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等疫病检测能力。
5、设施设备升级:计划安排170万元,支持大型养殖场猪舍空气过滤通风系统升级和生猪屠宰企业设施设备奖补。
6、生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计划安排30万元,以试点先行、创新探索为导向,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投保生猪“保险+期货”产品,稳步开展风险保障新模式试点尝试,有效平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7、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奖补:计划安排91万元,支持我县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主要对养猪场购进养殖、消毒、防控设备以及检测试剂等进行补助。
第三部分为申报条件、建设标准及补助办法。明确七类项目申报条件、建设标准及补助办法。对养殖场标准化创建、良种引进、贷款贴息等项目划定准入门槛,细化房顶改造、猪舍建设、检测室等建设标准。实行先建后补,依据改造面积、引种数量、实际投资额核算补贴,设置单个主体奖补上限,明确项目资金审核兑付相关要求。
第四部分为时间进度安排。一是动员、申报阶段: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15日。二是建设阶段:2026年9月16日-2026年10月31日。三是验收阶段:2026年11月1日-2026年11月30日。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农业主管县领导袁兆丹任组长的封丘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全面协调工作。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奖励政策,重点解读资金支持方向、申报流程等关键内容,确保广大养殖主体全面了解政策细节,营造浓厚的政策惠农氛围。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方案要求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申报,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指导、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实施建设按期完成。四是加强奖励资金监管。奖励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扶持入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资金使用每环节实行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豫公网安备410727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