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再生资源回收是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环节,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封丘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在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部分站点存在土地使用不合规、违章搭建、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既影响周边群众居住环境,也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结合文件内容,从主要变化、分类处置、群众关切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
一、主要变化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涉及经营主体多、点位分散,部分站点在用地、环保、消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这次专项整治,着力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管理责任更明确。这次进一步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属地乡镇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商务、公安、生态环境、消防、自然资源、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协同推进,并设立工作专班,定期研判、调度重点任务。
二是整治与建设同步推进。这次方案明确,在依法取缔违规站点的同时,同步推进县乡村三级回收体系建设,县级分拣中心、乡镇中转站、村级回收站点统筹布局,把正规回收网络补起来。
三是长效监管机制更健全。集中整治完成后,县级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取缔点位死灰复燃、达标站点违规经营反弹等问题,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台账管理、逐项闭环销号,推动整治成果长期巩固。
二、分类处置
这次整治坚持分类施策,根据站点实际情况区别处理:
第一种,无证无照、违法占地、存在重大隐患的站点,依法取缔。没有营业执照,或者违法占用了耕地、林地,或者存在重大消防、环保隐患又拒不整改的,这类站点直接取缔,清退场地、恢复土地原貌,不设整改期限。
第二种,证照齐全、用地合规但经营不规范的站点,限期整改。有证照、用地也合规,但场地没硬化、废品乱堆、消防器材缺失的,这类不是要关掉,而是给整改期限,对照国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升级改造,验收合格后继续经营。
第三种,资质完备、规模达标的站点,引导参与体系建设。这类企业可以参与县乡村三级回收体系的建设和运营,纳入全县规范回收管理体系。通过整治,推动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三、群众关切
三级回收体系建成后,每个村设回收站点,乡镇设中转站,旧家电、旧衣物、废纸箱、废塑料家门口就能交投,有效解决旧衣物、废玻璃等低值废品回收难的问题。散乱废品站从居民区周边清退后,废品堵路、异味扰民、油污渗地等问题也会明显减少。
整治范围覆盖全县,包含小区里的代收点、村里的收购站、路边的堆场,全部纳入整治范围。整改有明确标准。地面应防渗硬化、废品分类分区码放、消防器材配齐,不乱排油污和违规焚烧垃圾、台账要如实登记。
这次专项整治,出发点是规范行业秩序、改善人居环境,落脚点是让群众卖废品更方便、让合规经营户发展更稳定。整治过程中,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做好政策宣讲和整改指导,也请广大经营户和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共同推动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豫公网安备410727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