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封丘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法制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22〕35号)和《封丘县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封政文〔2022〕127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封丘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增强决策时效性,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封丘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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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内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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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7年封丘县重点民生实事建议项目 |
县发改委 |
2026年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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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修订《封丘县防汛应急预案》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6年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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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修订《封丘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6年 第四季度 |
豫公网安备4107270200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