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河南省太极金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向我局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新乡市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文化路分部的《营业执照》已于2025年7月25日注销,未依法向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封丘县养寿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已于2025年7月30日注销,未依法向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8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3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豫公网安备41072702000103号
